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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充分瀏覽由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設立、發行之本公司官方網站、健豪雲端數位網、健豪文創網、健豪包裝網、HORLaY網及各類產品價格表或文宣品,當您同意繼續使用本公司網路或實體提供之各項服務或與本公司進行交易時(下稱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書之所有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契約書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並於每次使用本服務前,詳細閱讀本契約書。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書。如果您不同意本契約書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尚未成年或受監護(輔助)宣告,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輔助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或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輔助人)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1. 服務可用性

    本公司將盡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以提供您的資料於傳輸過程中的穩定與安全。但本公司無法保證於傳輸過程中不會發生網路中斷或者錯誤,或免於惡意的攻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病毒、服務阻斷、蠕蟲、木馬攻擊或者任何帶有惡意形式的侵害。請自行妥善的保存儲存於您的電腦中的資料。本公司於任何時點均得不經通知隨時修改、暫時或永久終止繼續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當您同意本契約書後,本公司有權判斷您是否合理、正常的使用本服務。當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契約書之條款及精神,本公司有權逕行終止、取消您的使用資格,並隨時終止繼續的服務,而無須提前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您。

  2. 製作契約的成立

    您必須透過本公司提供之編輯軟體預先製作欲印刷成冊之相關數位化內容;或印刷所需檔案;或自行製作檔案;或其他得印刷內容(以下合稱製作資料),以網路傳輸或實體交付方式提供本公司,並完成訂購購買與付款程序後,您與本公司的製作契約始成立。

  3. 製作訂單之完成與取消
    1. 您必須自行確認製作資料正確無誤,任何原始資料提供之錯誤、誤用或品質不佳(包括但不限於製作資料的解析度不足),均不在瑕疵擔保範圍內。
    2. 所有製作資料,都是您完成後提供本公司印刷生產,本公司就您提供之製作資料不具有實質審查能力與義務,本公司決不做任何異動,也不會替您做任何修改,因此在發印前,請詳細閱讀本公司內所註明的完稿須知,以避免檔案不完整遭到退件,而造成交貨延遲或產生不良印件的問題。
    3. 您於確認傳檔、送檔發印後,即代表暸解本公司印刷的完稿須知中,所載之完稿規範、色彩標準,並同意以此作為日後責任歸屬之判定。
    4. 您必須確認印製品的收件地址正確無誤,如地址填載錯誤而致退回,另行寄送之費用由您自行負擔。
    5. 您必須確認發票抬頭與收件地址正確無誤,如地址填載錯誤而致退回,另行寄送之費用由您自行負擔。
    6. 您必須依據指定之付款方式及金額完成該筆製作訂單費用的支付。
    7. 如您係以網路傳輸方式提供製作資料,您必須以本公司網站上所載方式傳輸至指定之伺服器。
    8. 如您違反上述事項,致生本公司損害,您應承擔一切之法律責任。
    9. 您與本公司的製作契約成立後,一切後續之生產、配送均為自動化處理,無法中途取消訂單或退款。
  4. 產品製作

    本公司是依據您提供的製作資料製作並代為生產印製品。其版型、樣式、規格均應以本公司提供之編輯軟體、價格表或文宣為生產標準。

  5. 瑕疵擔保及有限保證

    本公司秉持以人為本、以客為尊的經營理念來服務顧客。如發生製作錯誤、缺頁、裁切不齊、印刷污損與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重大瑕疵,請您拍下瑕疵發生的情形,並且以電子郵件附加附件的方式發送到本公司的客服信箱中,並馬上與客服人員聯繫。本公司將會在收到瑕疵品並確認有上述本公司製作瑕疵情況無誤後為您免費重新製作一份同樣規格同樣內容之印製品。除上述重大瑕疵範圍內,本公司同意對印製品品質進行保證外,本公司不負其他保證責任。

    下列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

    1. 產品因您不當使用、拆卸,人為因素造成損毀、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
    2. 產品經您或其他第三人的二次加工。
    3. 因氣候潮濕,造成書籍紙張呈現波浪狀等情形。

    如因您與本公司間之製作契約,致本公司對您負有包含但不限於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時,您同意以該筆製作契約之交易總額作為本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上限。

  6. 製作期、交件與運送

    本服務均屬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但向本公司購買之產品為公版或非客製化訂製之產品除外),屬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合理例外情事,因此不適用七天猶豫期,您不可任意取消訂單,惟如您違反本契約任一條款或使本公司蒙受損害,本公司得與您解除契約,解除契約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等)或本公司之損害(如已履約之損失)您須自行負擔。

    本產品製作所需時間視個別商品而有不同,交期以個別訂單為準,且不含運送時間,當契約成立後,您可於健豪包裝網上輸入您的訂單編號查詢您的訂單狀態。如因選舉、疫情、天災、戰爭、罷工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製作與運送發生延遲,本公司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7. 製作資料限制

    本公司就您提供之製作資料不具有實質審查能力與義務,您保證提供之製作資料所有使用之素材及圖片(包括但不限於影像、文字),皆不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肖像權、隱私權以及其他一切屬於專屬或排他的權利。同時也無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中華民國法律抵觸之內容或與您所在地區、國家法律之規定有所抵觸的內容,務必請您詳細確認過後再進行製作。如有第三人主張其權利並進行訴訟時,應由您負一切法律責任,本公司無需負責。若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您除需賠償本公司一切損害外,並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支出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等一切額外成本。

  8.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製作契約未盡事宜,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契約書涉訟,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外,您及本公司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感謝您充分瀏覽由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設立、發行之本公司官方網站、健豪雲端數位網、健豪文創網、健豪包裝網、HORLaY網及各類產品價格表或文宣品,當您同意繼續使用本公司網路或實體提供之各項服務或與本公司進行交易時(下稱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並同意作為雙方契約條款之一部。

  1. 認知與接受條款

    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於進行交易時尚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輔助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繼續與本公司進行交易時,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輔助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2. 您的註冊義務

    為了提供您完善產品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1. 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關係企業作為客戶資料管理之用。
    2.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3. 隱私權政策

    您的會員註冊資料以及其他提供本公司之資料,將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您了解並同意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及本公司關係企業內部得依據「隱私權政策」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與利用。

  4.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在您完成加入會員程序之後,您將會有一組密碼及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1.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每次連線完畢,均登出以結束您的帳號使用。
  5.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輔助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1. 先檢閱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
    2. 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6.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或與本公司交易,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充分瞭解本公司就您提供之內容不具有實質審查能力與義務,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或與本公司交易機會,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行為,如因此致生相關法律責任,應由您自行負責,本公司不予負責並得隨時拒絕您使用本服務或與本公司交易,相關違法態樣包括但不限於:

    1. 製作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使用目前已發行或流通貨幣樣式或/及予以增、刪、修改、變造、偽造或自行加註用字。
    4.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5.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6. 以任何方法傷害未成年人。
    7. 偽造訊息來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傳輸來源之認定。
    8.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9. 對於恐怖行動提供任何實質支持或資源。
    10. 追蹤他人或其他干擾他人或為前述目前蒐集或儲存他人之個人資訊。
    11.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7. 系統中斷或故障

    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出現網路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本公司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因使用本公司網站提供之編輯軟體直接導致的成品瑕疵由本公司負責)。

  8. 交易行為

    您同意訂購行為,以本公司提供之實體或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任何糾紛,將以該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又如您因於本公司訂購產品,致本公司對您負有包含但不限於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時,您同意以該筆訂單之交易總額作為本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上限。

  9.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各類產品價格表或文宣品等,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所有損害賠償責任。

  10. 您對本公司之授權
    1. 您同意授權本公司,得為提供服務及贈獎之目的,提供必須之會員個人資料給本公司做約定範圍內之妥善使用。對於您所登入之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利用該等資料,以提供您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2. 另外,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所提供之任何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 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
  11. 服務變更

    本公司得於任何時點,不經通知隨時修改或暫時或永久停止、變更本條款(或其任一部分),建議您隨時注意該修改、停止或變更。您同意本公司不須對於任何上開所述修改、停止或變更本條款所造成您或第三人之不便或損失負任何責任。當您於本條款修改、停止或變更條款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停止或變更。

  12.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一定期間未使用、法院或政府機關命令、您自行請求、本服務無法繼續或服務內容實質變更、無法預期之技術或安全因素或問題、您所為詐欺或違法行為、未依約支付費用,或其他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而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使用本服務,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刪除。您亦同意本公司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因任何理由隨時終止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並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此外,若本服務因任何原因終止,您同意本公司對您或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13. 一般條款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因本條款有關的爭議,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外,您及本公司均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公司如未行使或執行本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並非拋棄該等權利。若任何本條款部份規定,經法院認定無效者,本條款之其他規定仍完全有效。

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以最嚴謹的方式保障用戶的隱私權,因此制訂隱私權保護政策。請您細讀以下有關隱私權保護政策之內容。您並已明確瞭解在您使用本公司設立、發行之本公司官方網站、健豪雲端數位網、健豪文創網、健豪包裝網、HORLaY網及各類產品價格表或文宣品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或與本公司進行交易(包含線上通訊交易及線下實體交易)時(以下稱本服務),本公司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政策與原則,以及蒐集利用之範圍及目的。本聲明可能隨時變更,請定期查詢。本公司將依法令及本聲明內容保護您對您個人資料之隱私權。

請您細讀以下有關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內容。

  1. 資料蒐集及使用方式

    本公司將自本公司設置網站或實體通路等多種方式蒐集個人資料,敬請詳細閱讀以下說明。若您不願提供個人資料或不同意本聲明,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若您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同意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 本公司對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區分為非公開性資料及公開性資料兩種:

    非公開性資料:

    1. 會員註冊:
      當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時,本公司會請您提供您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國籍、生日、電子信箱、身分證字號、聯絡住址、電話、帳號、密碼、相片、信用卡卡號、卡片有效日期、信用卡安全碼、通行碼、職業和個人興趣等私密性之資料。這些動作僅為了完成您的訂購手續、隨時查看訂購的情況,為了針對處理您個人訂單與提供更友善的個人化購買服務,因此本公司希望您能夠提供詳細與準確的資料。一經註冊後,您會獲得一組本公司的會員帳號,並且由該帳號充分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會員服務。請您妥善保密您的網路密碼與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網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以保障您的資料安全。
    2. 活動:
      當您參與本公司舉辦的各項線上或線下活動查詢時,我們會請您提供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電子信箱及住址等私密性資料。

    公開性資料:

    1. 一般瀏覽:
      為整體評估各個網頁的流量、您進入本公司之路徑等資料,我們會保留您在上網瀏覽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
    2. 其他:
      若您透過任何方式(包含但不限於紙本郵件、電子郵件、電話、傳真或其他通訊軟體)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有權保存與您的通訊記錄。
  3. 特別注意事項

    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錯誤、不正確情形者,亦不受本聲明之保護。

  4. 資料分享以及公開方式

    1. 本公司除非經由您的同意或基於法律之規定,不會任意揭露、出售、交換或轉讓您的個人資料予第三人。
    2. 在以下的情況,本公司會向第三人提供您的個人識別資料:

      1. 與第三人共用資料前已取得您的同意。
      2. 需要與第三人共用您的資料,才能夠提供您要求的產品或服務。
      3. 為遵守法令或因政府機關的要求。
      4. 本公司發覺您在本網上的行為違反本網服務使用條款或產品、服務的特定使用指南。
  5. 資料更新與安全

    1. 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的更新聲明:

      您可以在任何時候修改或更新提供予本網之個人帳號資料,包括接受或拒絕本公司通知您特別活動或新產品的決定權。

    2. 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及線上、線下交易的安全防範聲明:

      1. 為保障您的隱私及安全,您在本公司的帳號資料會用密碼保護。本公司會盡最大努力確保儲存於系統中的安全性。由於網際網路資料的傳輸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安全,儘管本公司努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仍無法確保您傳送或接收資料的安全。此風險並不在本公司所承擔的責任範圍內。
      2. 在部分情況下本公司使用通行標準的SSL安全加密憑證,保障資料傳送的安全。所以在購物過程中,所有資料皆在保密狀態下,故在線上購物是安全無虞的。
  6. 針對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之告知事項:

    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為下列特定目的之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當事人之相關個人資料,並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之特定目的:

      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O四O行銷業務、O九O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一五七統計與研究分析、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特定目的及委託他人處理相關事務。

    2. 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計共有: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4)、社會情況(C031-C041)。但本公司向您蒐集之個人資料,仍以上開特定目的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為準。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a.上述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b.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c.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對象:本公司、受本公司委託處理相關事務之第三人、因履行契約所必要之第三人、其他業務相關之第三人、司法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其他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國際傳輸之接收者。
      3. 地區:前項對象利用之國內外地區。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
    4. 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當事人依法應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前或蒐集期限屆滿前,本公司依法或因處理業務之必要而須保留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您如擬行使上述權利,請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請求補充或更正,本公司得要求檢附相關釋明文件),本公司將視情狀於十五日或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或查詢之答覆,必要時得予延長決定通知或答覆之期間。請求閱覽者,請於本公司通知之指定期間內,至本公司通知指定之地點閱覽,逾期未至指定地點閱覽而欲再請求閱覽者,需向本公司重新提出書面請求。

    5.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全部或一部個人資料,拒絕提供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進行交易及所必要之相關服務。

    6. 本公司有權修訂本聲明,並得於修訂後公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本公司向您告知上開事項,如您繼續使用本服務,代表您已詳閱、知悉上開告知事項內容及本公司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本公司為上開特定目的範圍內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7. 看法與建議

    如有任何看法與建議,請寫電子郵件到本公司的客服信箱,本公司會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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